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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「沒有拿槍,怎麼能算是軍人?」這是某班長對替代役的諷刺,也是他心中的信念。

    一把K2步槍,三點五公斤,我們連一次都取一百餘把,人手一把。每個人都得背著他行軍上山,練習單兵作戰和刺槍。朝夕磨練之下,拿槍時早已沒有任何興奮或好奇。

    儘管步槍不算太重的東西,但扛著揮舞幾十分鐘仍是苦差事,再加上這些槍枝多已年代久遠,也許早在把人體工學納入設計準則之前就已生產,因此不論手持或肩背都不太順手,容易使關節受傷。

    槍,是凶器,上面紮的刺刀亦然。

    但或許是我們太常拿槍了,所以完全沒有意識到這件事,直到當兵第三週,我們開始上靶場實彈射擊,才漸漸回想起來。

    上靶場,在軍中算是比較重要的事情了,規矩很多,看人很緊,管制很嚴;再加上頭上鋼盔,耳有耳塞,身上穿著防彈背心,才能拿著悉心保養的靶槍上場。

    雖然只是打靶,但火藥味、後座力都依然真實;靶面從格子紙換成人形靶,距離從二十五公尺加到一七五,我們也越來越習慣上彈匣和扣板機。耳塞隔絕槍聲,好像我們擊發的子彈不會致命,只是善意的鞭炮,但這樣又無法解釋鋼盔和防彈背心。我們練習殺人,也練習把殺人當作打靶,但其中沒有任何一人是真的打算要殺人的。這是一個真實又荒謬的場所,只讓你練習扣板機的冷漠,不讓你去想另一種可能:

    如果一百七十五公尺外真的站著一個人。

    團體行動會消弭良心的負擔,而且效果顯著,三週之內就讓一個平民習慣了槍,練習射擊;或許再經過幾個禮拜,練習射殺幾隻動物,就真的有能力對人開槍,把人一群一群的變成殺手。

 

    打靶前後三天,我們班都得花時間來保養槍枝。我們拿著柴油刷槍機、槍管,肺裡都是油味,手上如瘀青班的黑塊是柴油混著碳粉。整把槍被我們分解成幾十塊,我們用刮刀把藥室內的碳粉摳出,重新磨出活塞上的金屬色澤,最後用麻布擦拭乾淨,上薄油。

    打一次靶,每把槍都要擦幾個小時,手指和肩膀因長時間用力而痠痛。我們損傷身體,來保養殺人的工具,一個無解的雙輸局面。

    若不是身處軍中,或許我一輩子都不會接觸這些,而我的中指第一指節和肩頭也不會受到槍傷─因槍背帶扣而受傷。

    「我不喜歡槍,所以我還不算軍人。」這是除了擦槍可以自由聊天喝飲料以外,我對槍有好感的唯一原因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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